帕博西尼的推荐剂量为每天一次125毫克,持续21天,然后在一个治疗周期中连续7天(3/1给药方案)和28天。除非患者不再有临床效益或有不可接受的毒性,否则应继续治疗。当与来曲唑联合使用时,推荐的来曲唑剂量为口服2.5 mg,每天一次,在整个28天的治疗周期中连续给药。给药方法为口服。应与食物一起服用,最好随餐服用该药,以确保帕博西尼暴露量一致,建议根据个人安全性和耐受性来调整帕博西尼的剂量。
特殊人群服用帕博西尼:65岁以上的病人不需要调整帕博西尼的剂量,帕博西尼在18岁以下的儿童和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疗效尚不确定。没有可用数据。患有轻度或中度肝损害并伴有肝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帕博西尼的剂量。重度肝损伤患者的推荐剂量为每天75 mg,采用3/1剂量方案。 肾损伤,轻度、中度或重度肾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帕博西尼的剂量。
如果患者呕吐或未服药,则不应再服药。下一次处方剂量应在通常时间服用。帕博西尼胶囊应整个吞服(吞咽前请勿咀嚼,压碎或打开)。如果胶囊破裂,破裂或未完好无损,则不得摄入。根据目前的临床实践标准,使用帕博西尼结合氟维司群治疗的绝经前/围绝经期妇女也应接受黄体生成激素释放激素(LHRH)激动剂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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