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意大利学者通过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比较了利伐沙班两种不同疗程在有症状的孤立性远端深静脉血栓(DVT)患者中的疗效。该研究发现,在接受标准剂量利伐沙班6周后,平安无事的孤立性远端DVT患者再服用利伐沙班6周可降低复发性静脉血栓栓塞的发生风险(主要是复发性孤立性远端DVT),两年随访期间不会增加出血风险。
利伐沙班是一种口服的、具有生物利用度的Xa因子抑制剂,其选择性地阻断Xa因子的活性位点,且不需要辅因子(例如抗凝血酶III)以发挥活性。通过内源性及外源性途径活化X因子为Xa因子(FXa),在凝血级联反应中发挥重要作用。
国内批准适应症
口服给药: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
2)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和肺栓塞(PE),降低初始治疗6个月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的风险。
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在使用华法林治疗控制良好的条件下,与华法林相比,利伐沙班在降低卒中及全身性栓塞风险方面的相对有效性的数据有限。
国内常规剂量
口服给药:
片剂:
1)利伐沙班10mg可与食物同服,也可以单独服用。利伐沙班15mg或20mg片剂应与食物同服。
2)预防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的静脉血栓形成:推荐剂量为口服利伐沙班10mg,每日1次。如伤口已止血,第一次用药时间应在手术后6~10小时之间。对于接受髋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治疗疗程为35天。对于接受膝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治疗疗程为12天。如果发生漏服,患者应马上服用利伐沙班,并于次日继续每日服药一次。
3)治疗DVT和PE,降低DVT和PE复发的风险:
急性DVT或PE的初始治疗推荐剂量是前三周15mg每日两次;在初始治疗期后,后续治疗的推荐剂量为20mg每日一次口服,大约在每天的相同时间给药。由重大的一过性危险因素(如:近期大手术或创伤)引起DVT或PE的患者,应考虑短期治疗(至少3个月)。由重大的一过性危险因素之外的其他原因引起DVT或PE的患者、无诱因的DVT或PE患者、或有复发性DVT或PE史的患者,应考虑给予较长时间的治疗。
对于完成至少6个月标准抗凝治疗后持续存在DVT和/或PE风险的患者,为降低DVT和/或PE复发风险,推荐利伐沙班10mg每日一次口服。对于DVT或PE复发风险高的患者(例如有复杂并发症的患者,或接受利伐沙班10mg每日一次但出现DVT或PE复发的患者),应考虑利伐沙班20mg每日一次。
4)在谨慎评估治疗获益与出血风险之后,应根据个体情况确定治疗持续时间和选择剂量。具体如下:
治疗和降低DVT和PE复发的风险:第1天~第21天,每次15mg,每日2次;从第22天起,一次20mg,每日1次。
降低DVT和PE复发的风险:完成至少6个月DVT或PE治疗后,10mg,每日1次或20mg,每日1次。
漏服:如果在15mg每日两次治疗期间(第1~21天)发生漏服,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以确保每日服用30mg利伐沙班。这种情况下可能需一次服用两片15mg片剂。之后,应依照用药建议继续接受常规的15mg每日两次给药。如果在20mg每日一次治疗期间发生漏服,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并于次日依照推荐剂量继续接受每日一次给药。避免为了弥补漏服的剂量而在一日之内将剂量加倍。
5)用于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降低卒中和体循环栓塞的风险:
推荐剂量是20mg每日一次,该剂量同时也是最大推荐剂量,对于低体重和高龄(>75岁)的患者,医师可根据患者的情况,酌情使用15mg每日一次。在利伐沙班预防卒中和体循环栓塞的获益大于出血风险的情况下,应接受长期治疗。如果发生漏服,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并于次日继续接受每日一次给药。不应为了弥补漏服的剂量而在一日之内将剂量加倍。
6)因手术及其他干预治疗而停药:如果为了降低手术或其他干预过程的出血风险而必须停止抗凝治疗,则必须在干预前的至少24小时停止使用利伐沙班,以降低出血风险。考虑到利伐沙班起效快,在手术或其他干预过程之后,一旦确定已充分止血,应该立即重新使用利伐沙班。如果在手术干预期间或之后无法服用口服药物,考虑给予非口服抗凝剂。
7)从维生素K拮抗剂(VKA)转换为利伐沙班:
对降低卒中和体循环栓塞风险的患者,应停用VKA,在国际标准化比值(INR)≤3.0时,开始利伐沙班治疗。对治疗DVT和PE,降低DVT和PE复发风险的患者,应停用VKA,在国际标准化比值(INR)≤2.5时,开始利伐沙班治疗。将患者接受的治疗从VKA转换为利伐沙班时,INR值会出现假性升高,但并不是衡量利伐沙班抗凝活性的有效指标,所以,不建议使用INR来评价利伐沙班的抗凝活性。
8)从利伐沙班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VKA):
利伐沙班转换为VKA期间可能出现抗凝不充分的情况。对于从利伐沙班转换为VKA的患者,应联用VKA和利伐沙班,直至INR≥2.0。在转换期的前两天,应使用VKA的标准起始剂量,随后根据INR检查结果调整VKA的给药剂量。患者联用利伐沙班与VKA时,检测INR应在利伐沙班给药24小时后,下一次利伐沙班给药之前进行。停用利伐沙班后,至少在末次给药24小时后,可检测到可靠的INR值。
9)从非口服抗凝剂转换为利伐沙班:
对正在接受非口服抗凝剂的患者,非持续给药的(例如皮下注射低分子肝素),应在下一次预定给药时停用非口服抗凝剂,并于0~2小时前开始服用利伐沙班,持续给药的(例如普通肝素静脉给药),应在停药时开始服用利伐沙班。
10)从利伐沙班转换为非口服抗凝剂:停用利伐沙班,并在利伐沙班下一次预定给药时间时给予首剂非口服抗凝剂。如有需要,请咨询康必行海外医疗医学顾问:4006-130-650或扫码添加下方微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点击拓展阅读:利伐沙班/拜瑞妥(RIVAROXABAN)可用于儿童静脉血栓栓塞症治疗?
更多药品详情请访问 利伐沙班 https://www.kangbix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