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量的研究证据显示基于SOF的方案在重度肾功能不全以及接受透析丙肝患者中具有良好的疗效与安全性。我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近日也批准了索磷布韦/维帕他韦(丙通沙)用于任何程度肾功能损害丙肝患者(包括需要透析的患者)。
意大利一项回顾性、多中心、真实世界研究共纳入3264例丙肝患者,专门评估了DAA治疗丙肝患者的肾脏安全性[2]。在接受DAA治疗的全部人群中,接受含SOF方案患者的基线eGFR值与非SOF方案的基线eGFR值相似,两组患者的CKD分期水平也相似。研究主要终点为DAA药物治疗的肾脏安全性,次要终点为基于基线CKD分期的肾功能变化以及基于基线CKD分期患者的DAA治疗疗效。
DAA治疗丙肝整体人群的SVR12为96%。无论基线eGFR水平,DAA治疗均可实现高SVR率。
多项研究证实,丙通沙治疗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具有高SVR率。4062研究是一项开放标签临床研究,在59例患ESRD(需要透析)的HCV感染成人中评估了12周索磷布韦/维帕他韦治疗。基因型1、2、3、4、6 HCV感染患者的比例分别为46%、12%、32%、7%、3%。基线时,29%的患者有肝硬化,22%接受过治疗(既往暴露于任何HCV NS5A抑制剂的患者被排除),92%接受血液透析,9%接受腹膜透析;平均透析时间为7年(范围:0至40年)。总体SVR率为95%(56/59)。中国、印度等的3项索磷布韦/维帕他韦治疗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包括透析患者)的真实世界研究结果与临床研究结果高度一致,SVR12为96%~96.8%。
丙通沙被批准用于任何程度肾功能损害丙肝患者(包括需要透析的患者),为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以及同时合并失代偿性肝硬化的患者提供了治疗选择,进一步扩大了基于索磷布韦方案的治疗人群,有助于推动丙肝全员治疗的实施,助力WHO 2030丙肝消除目标的实现。如有需要,请咨询康必行海外医疗医学顾问:4006-130-650或扫码添加下方微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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