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动物实验中发现更昔洛韦有致突变、致畸、致精子生成缺乏和致癌作用。因此,认为盐酸缬更昔洛韦片对人有潜在的致畸和致癌作用,可能引起先天缺陷和癌症。盐酸缬更昔洛韦片也被认为可能引起暂时的或永久的抑制精子生成。盐酸缬更昔洛韦片(或更昔洛韦)治疗的患者可观察到发生严重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贫血、血小板减少、全血细胞减少、骨髓抑制和再生障碍性贫血的病例。如果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少于500/μL,血小板计数少于25,000/μL,或血红蛋白低于8g/dl的情况下都不能开始盐酸缬更昔洛韦片的治疗。
(2)由于盐酸缬更昔洛韦片在中国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因此不推荐盐酸缬更昔洛韦片用于儿童。
1、以缬更昔洛韦测定的盐酸缬更昔洛韦片的绝对生物利用度比更昔洛韦胶囊高10倍。盐酸缬更昔洛韦片不能1:1的代替更昔洛韦胶囊。以前应用更昔洛韦胶囊要改用盐酸缬更昔洛韦片片剂的病人,应被告知:如果服用超过处方剂量的盐酸缬更昔洛韦片,有药物过量的危险。
2、在治疗过程中建议监测全血细胞计数和血小板计数。有严重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贫血和/或血小板减少的病人,建议采用血细胞生长因子治疗和/或考虑暂停服药。
3、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需要按照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4、对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CrCl<10ml/min),无法给出推荐剂量。因此盐酸缬更昔洛韦片不能用于此类患者。
5、应用盐酸缬更昔洛韦片和/或更昔洛韦后有报道出现惊厥、镇静、头晕、共济失调,和/或精神错乱。如果这些情况发生,可能会影响需要精力集中的活动,包括病人驾驶汽车和操作机器的能力。
6、在合用亚胺培南-西司他丁和更昔洛韦的病人中有发生惊厥的报道。盐酸缬更昔洛韦片不应该与泰能合用,除非可能获得的益处高于潜在的危险性。8、齐多夫定和盐酸缬更昔洛韦片单独应用都有可能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贫血。有些病人可能不能耐受全量合用这两种药。
7、在与盐酸缬更昔洛韦片合用时,去羟肌苷的血浆浓度可能会升高;因此应密切监测病人的去羟肌苷毒性。
8、盐酸缬更昔洛韦片和其他已知有骨髓抑制或与肾功能不全相关的药物合用时,会导致毒性增加。如患者需要,请咨询康必行海外医疗医学顾问:4006-13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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