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治疗用阿比特龙期间发生肝毒性患者(ALT和/或AST大于5 × ULN或总胆红素大于3 × ULN),中断ZYTIGA治疗[见警告和注意事项]。在肝功能检验返回患者的基线或AST和ALT低于或等于2.5 × ULN和总胆红素低于或等于1.5 × ULN后可减低剂量至750 mg每天1次再次治疗。对恢复治疗患者,监视血清转氨酶和胆红素对三个月最少每2周1次和其后每月1次。
如果在剂量750 mg每天1次肝毒性复发,在在肝功能检验返回至患者的基线或至AST和ALT低于或等于2.5 × ULN和总胆红素低于或等于1.5 × ULN后可在减低剂量500 mg每天1次再次开始-治疗。
如果低剂量500 mg每天1次时肝毒性复发。终止用阿比特龙治疗。患者发生AST或ALT大于或等于20 × ULN和/或胆红素大于或等于10 × ULN时,ZYTIGA再次治疗的安全性不知道。
曾发生明显肝酶增加导致药物终止或调整剂量[见不良反应]。开始用阿比特龙治疗前,治疗前头三个月每2周和其后每个月测定血清转氨酶(ALT和AST)和胆红素水平。在有基线严重肝受损患者中接受减低剂量阿比特龙 250 mg,开始治疗前,第一个月每周,治疗后2个月每2周和其后每个月测定ALT,AST,和胆红素。如果临床症状和体征提示发生肝毒性及时测定血清总胆红素。AST,ALT,或胆红素从患者的基线升高,应及时更频繁监视AST,和ALT.如果任何时间AST或ALT上升高于ULN五倍,或胆红素是上升高于ULN三倍,中断ZYTIGA治疗和密切监查肝功能。只有肝功能检验返回至患者的基线或至AST和ALT低于或等于2.5 × ULN和总胆红素低于或等于1.5 × ULN后才可能在减低剂量水平用阿比特龙再-治疗。
发生AST或ALT大于或等于20 × ULN和/或胆红素大于或等于10 × ULN患者ZYTIGA再-治疗的安全性不知道 [3]用ZYTIGA治疗患者中药物相关肝毒性曾报道有ALT,AST升高,和总胆红素。跨越所有临床试验,接受ZYTIGA患者的2.3%报道肝功能检验升高(ALT或AST的增加> 5 × ULN),典型地治疗开始后头3个月期间。 在3期试验中,患者基线ALT或AST升高更可能经受肝功能检验高于患者开始正常值。当观察到ALT或AST升高> 5 × ULN,或胆红素升高> 3 × ULN,不用或终止阿比特龙.在两种情况中肝功能检验发生明显增加[见警告和注意事项(5.2)]。这些两例患者有正常基线肝功能,经受ALT或AST升高15至40 × ULN和胆红素升高2至6 × ULN.当终止ZYTIGA时,两例患者肝功能检验正常化和一例患者用ZYTIGA再次治疗升高没有复发。
在临床试验中,以下患者被排除:有活动性肝炎患者,缺乏肝转移有基线ALT和/或AST ≥ 2.5 × ULN患者,和有ALT和/或AST > 5 × ULN存在肝转移患者。参加临床试验患者发生肝功能检验异常通过中断治疗,剂量调整和/或终止处理[见剂量和给药方法和警告和注意事项]。有ALT或AST升高> 20 × ULN患者不再治疗。如有需要,请咨询康必行海外医疗医学顾问:4006-130-650.点击拓展阅读:服用阿比特龙/泽珂(ABIRATERONE)出现肝受损和肝毒性的使用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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