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不良反应时帕博西尼剂量调整的建议:推荐剂量:125 mg/天;第1次降低剂量:100mg/天 ;第2次降低剂量 :75 mg/天( 如需进一步降低剂量至75 mg/天以下,则终止治疗)。
在开始帕博西尼治疗前、每个治疗周期开始时、前2个治疗周期的第15天以及有临床指征时应监测全血细胞计数。
对于前6个治疗周期内发生最高严重程度为1或2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患者,其后续周期的全血细胞计数监测时间应为每3个月1次、各周期开始之前以及有临床指征时。
建议在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bsoluteNeutrophil Count,ANC)≥1000/mm3且血小板计数≥5万/mm3时接受哌柏西利。
帕博西尼的剂量调整和管理:血液学毒性[按照CTCAE
1或2级:无需调整剂量。
3级 a:治疗周期的第1天:暂停服用哌柏西利,直至恢复至≤2级,并在1周内重复监测全血细胞计数。当恢复至≤2级时,以相同剂量开始下一治疗周期。
前2个治疗周期的第15天:如果第15天时为3级,以当前剂量继续服用哌柏西利,直至治疗周期结束,并在第22天重复监测全血细胞计数。
如果第22天时为4级,请参见下面4级事件剂量调整指南。
如果3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恢复时间较长(>1周)或在后续治疗周期第1天复发,考虑降低剂量。
3级ANCb(<1000 - 500/mm3)+发热≥38.5℃和/或感染,以及4级 a:
任何时间:暂停服用哌柏西利,直至恢复至≤2级。
以下一个较低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a:适用于除淋巴细胞减少症以外的所有血液学不良事件(除非伴随临床事件,如机会性感染)。
b:ANC=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级:ANC<正常值下限 -1500/mm3;2级:ANC 1000 -<1500/mm3;3级:ANC 500 -<1000/mm3;4级:ANC<500/mm3.
帕博西尼的剂量调整和管理:非血液学毒性(按照CTCAE版本4.0分级)
1或2级:无需调整剂量。
≥3级非血液学毒性(如果治疗后仍然持续):暂停给药,直至症状缓解至:≤1级或≤2级 (如果认为对患者的安全无风险) ,以下一个较低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如有需要,请咨询康必行海外医疗医学顾问:4006-130-650或扫码添加下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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