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间质性肺病(ILD)/肺炎。
接受布加替尼治疗的患者会出现严重的、危及生命的与肺间质疾病(ILD)/肺炎症状一致的不良反应。
2、高血压。
如患者本身有高血压,则在治疗前控制血压。在接受布加替尼治疗2周后,监测血压,此后至少每月一次。尽管有最佳的降压治疗,但对3级高血压仍停用布加替尼。当病情缓解或改善到1级时,恢复使用布加替尼并减少剂量。4级高血压或复发3级高血压考虑永久性停用布加替尼。
3、心动过缓。
布加替尼可导致心动过缓。在治疗期间监测心率和血压。如果不能避免同时使用已知导致心动过缓的药物,则应更频繁地监测。对于有症状的心动过缓,停用布加替尼,并对已知引起心动过缓的药物进行复查。如果一种已知引起心动过缓的伴随药物被确定,则停用或剂量调整,在症状性心动过缓得到缓解后,恢复相同剂量的布加替尼;否则,在症状性心动过缓消退后,应减少布加替尼的剂量。危及生命的心动过缓应停用布加替尼。
4、视觉障碍。
建议患者报告任何视觉症状。对出现新的或恶化的2级或更严重的视觉症状的患者,停用布加替尼,并进行眼科评估。当2级或3级视觉障碍恢复到1级或基线时,恢复布加替尼并减少剂量。4级视觉障碍永久性停用布加替尼。
5、高血糖。
开始使用布加替尼前评估空腹血糖并定期检测,根据需要使用或优化降糖药。如果在最佳的医疗管理下无法实现适当的高血糖控制,则在实现适当的高血糖控制之前不要使用布加替。如有需要,请咨询康必行海外医疗医学顾问:4006-130-650或扫码添加下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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