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博替尼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片剂、胶囊剂:
1、卡博替尼的推荐剂量为140mg/天(80mg一剂,20mg三剂),不能与食物同服(饭前至少1h或饭后至少2h后服用),持续治疗,直至疾病恶化或发生不能接受的毒性。卡博替尼胶囊应整个吞服,不能打开胶囊。不能同时服用抑制CYP酶活性的食物(如葡萄柚或葡萄柚汁)或营养补充剂。
出现NCICTCAE4级血液学毒性反应、≥3级非血液学毒性反应或不能耐受的2级毒性反应须暂停使用卡博替尼。不良反应改善(如恢复至极限或改善至1级)后按以下方法调节剂量。
(1)原使用剂量为140mg/天,重新以100mg/天的剂量开始。
(2)原使用剂量为100mg/天,重新以60mg/天的剂量开始。
(3)原使用剂量为60mg/天,如能耐受重新以60mg/天的剂量开始,否则停止使用。
2、如出现下列情况(如内脏出血或痿管形成、严重出血、严重动脉血栓时间(如心肌梗死、脑梗死)、肾病综合征、恶性高血压、高血压危象、无法控制的持续性高血压、下颌骨坏死、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RPLS)),均应永久停止使用卡博替尼。
3、避免同时服用强效CYP3A4抑制剂(如酮康唑、伊曲康唑、克拉霉素、阿扎那韦、奈法唑酮、沙奎那韦、泰利霉素、利托那韦、茚地那韦、奈非那韦、伏立康唑)。
4、需要与强效CYP3A4抑制剂合用的患者,应降低卡博替尼剂量40mg(如140mg/天降低至100mg或100mg/天降低至60mg)。停用CYP3A4强效抑制剂前2-3天,恢复原来的剂量。
5、如有替代方法,避免同时使用强效CYP3A4诱导剂(如苯妥英、卡马西平、利福平、利福布汀、利幅喷汀、苯巴比妥、贯叶连翘)。
6、需要与强效CYP3A4诱导剂合用的患者,应增加卡博替尼剂量40mg(如140mg/天增加至180mg或100mg/天增加至140mg/天)。停用CYP3A4强效诱导剂前2-3天,应恢复原来的剂量。日剂量不能超过180mg.如有需要,请咨询康必行海外医疗医学顾问:4006-130-650或扫码添加下方微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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