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洛替尼注意事项。1、肺毒性:一旦出现新的急性发作或进行性的不能解释的肺部症状如呼吸困难、咳嗽和发热时,在诊断评价时要暂时停止厄洛替尼治疗。一旦确诊是ILD(间质性肺病),如果必要则停止厄洛替尼治疗,并给予适当的治疗。
2、腹泻、脱水、电解质失衡和肾衰:接受厄洛替尼治疗的患者可能发生腹泻,中度或重度腹泻应给予洛哌丁胺治疗。部分患者可能需要减量。对严重或持续的脱水相关腹泻、恶心、厌食或者呕吐,患者需停药并对脱水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罕有伴随低钾血症和肾衰竭(包括致命)的严重脱水发生,主要是在接受同步化疗的患者中。对发生严重性腹泻或持续性腹泻、甚至脱水的患者,特别是存在高危险因素的患者群(例如接受同步化疗、有其它症状或疾病、或有包括年龄偏大等其它基础因素的患者群),应中断厄洛替尼治疗,并采取适当措施对患者进行静脉补液。补液的同时,对患者进行肾功能及血电解质包括血钾的监测。3、心肌梗塞/心肌缺血:在胰腺癌临床试验中,在厄洛替尼/吉西他滨组中6例患者(发生率2.3%)发生心肌梗塞/心肌缺血,其中1例患者由于心肌梗塞死亡。相比之下,在安慰剂/吉西他滨组中3例患者发生心肌梗塞(发生率1.2%),其中1例由于心肌梗塞死亡。
4、脑血管意外:在胰腺癌临床试验中,在厄洛替尼/吉西他滨组中6例患者(发生率2.3%)发生脑血管意外,其中出血1次,是唯一的致命事件。相比之下,在安慰剂/吉西他滨组中没有脑血管意外。
5、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微血管溶血性贫血:在胰腺癌临床试验中,在厄洛替尼/吉西他滨组中2例患者(发生率0.8%)发生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微血管溶血性贫血。两位患者均为同时使用了厄洛替尼和吉西他滨。相比之下,在安慰剂/吉西他滨组中没有发生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微血管溶血性贫血。
6、肝炎、肝衰竭:厄洛替尼使用期间报告了肝功能衰竭(包括死亡)的罕见病例。致混淆因素包括先前存在的肝脏疾病或合用肝毒性药物。因此,这类患者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出现严重肝功能异常者应停止服用厄洛替尼。
7、肝功能异常患者:离体和在体实验均证明厄洛替尼主要在肝脏清除。因此肝功能异常的患者厄洛替尼的暴露量增加。
8、国际标准化比升高和出血可能:临床试验中报告了国际标准化比(INR)升高和少见的出血事件,包括胃肠道出血和非胃肠道出血,一些和同时使用了华法令有关。服用华法令或其它双香豆素类抗凝药的患者应定期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INR。
9、药物过量:健康受试者中单次口服剂量1000mg和癌症患者每周单次口服1600mg能够耐受。健康受试者每天两次200mg剂量仅数天的耐受性很差。根据这些试验的资料,超过每天150mg的推荐剂量时可能发生不能接受的严重不良事件(如腹泻、皮疹和肝脏转氨酶升高。怀疑过量时应停止厄洛替尼和给予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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