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剂量:国内用法用量剂量:限成人使用,辅助治疗时,奥沙利铂的推荐剂量为 85 mg/m2(静脉滴注)每 2 周重复,共 12 个周期(6 个月)。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奥沙利铂的推荐剂量为 85 mg/m2(静脉滴注)每 2 周重复一次。应按照病人的耐受程度进行剂量调整。奥沙利铂应在输注氟尿嘧啶前给药,将奥沙利铂溶于 5% 葡萄糖溶液 250 ml 至 500 ml 中(以便达到 0 2 mg/ml 以上的浓度),持续静脉滴注 2-6 小时奥沙利铂主要用于以 5-氟尿嘧啶持续输注为基础的联合方案中。在双周重复治疗方案中,5-氟尿嘧啶采用推注与持续输注联合的给药方式。
危险人群:肾功能不全者,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推荐的剂量。对于轻度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肝功能不全者,在 I 期临床研究中对于不同程度肝功能不全者,肝胆管异常发生的频率和严重程度可能与疾病进展程度及最初的肝功能紊乱有关。在临床研究中,对肝功能异常者不需要进行特别的剂量调整。用法:奥沙利铂用于静脉滴注,奥沙利铂使用时无需水化。将奥沙利铂溶于 5% 葡萄糖溶液 250-500 ml 中(以便达到 0.2 mg/ml 以上的浓度),通过外周或中央静脉滴注 2-6 小时。奥沙利铂必须在 5-氟尿嘧啶前滴注。如果漏于血管外,必须立即终止给药。
使用指导:奥沙利铂必须在使用前配制和进—步稀释。必须用规定的溶液来溶解和稀释冻干粉制剂。使用操作说明:和其他细胞毒药物一样,使用和配置奥沙利铂必须遵照注意事项小心谨慎地进行。操作指导:医务人员和护士在处置这一细胞毒药物时,在每一个步骤都应谨慎操作,以保证自己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细胞毒药物注射溶液的配制必须由经过专业训练,并有医药知识的专业人士来进行,以确保环境的安全,尤其是配制者自身的安全。为达到这一目的,需要一个专用的区域。在这一区域内禁止吸烟、吃东西和喝水。配制者必须有良好的装备。要有长袖的工作服、防护面具、帽子、防护眼镜、一次性消毒手套。护罩,废弃物应有专门的置放容器。病人的排泄物和呕吐物必须妥善处理,怀孕妇女应避免接触细胞毒药物。任何打破的容器,必须当作污染物同样小心的处理。污染的废物应在贴有标签的硬质容器中焚掉,如果奥沙利铂浓缩物、配制的溶液或注射液接触到皮肤,应立即用大量的水冲洗,如果奥沙利铂浓缩物、配制的溶液或注射渣接触到粘膜,应立即用大量的水冲洗。
使用时的特殊注意事项:不得使用含铝的注射材料,未经稀释不得使用,不得用盐溶液配制或稀释本品,不要与其它任何药物混合或经同一个输液通道同时使用,(特别是 5-氟尿嘧啶,碱性溶液,氨丁三醇,和含辅料氨丁三醇的亚叶酸类药品)。奥沙利铂输完后需冲洗输液管道。奥沙利铂与亚叶酸可通过在注射部位前使用 Y 型输液管连接器同时给予,置 Y 形管于紧靠静脉穿刺端,但是两种药物不能混入同一个输液袋中。亚叶酸必须用等渗溶液,如 5% 葡萄糖,配制输注液,不要用盐或碱溶液;输注奥沙利铂后,需冲洗输液管;只能使用推荐的溶剂;如果配制的溶液中有任何沉淀物,都不能再使用,且应该按照法规要求对危险品的处理原则进行销毁。
溶液的配制:配制溶液时应使用注射用 5% 葡萄糖溶液,50 mg 包装需加入 10 ml 溶剂,使奥沙利铂浓度达到 5.0 mg/ml。100 mg 包装需加入 20 ml 溶剂,使奥沙利铂浓度达到 5.0 mg/ml。从微生物学和化学角度,配制的溶液必须立即用 5% 葡萄糖溶液稀释,使用前应检查其透明度,只有澄清的没有沉淀的溶液才能使用,本品为单次使用,任何剩余的溶液应丢弃掉。注射前稀释:从瓶中取出配制的溶液,立即用 250-500 ml 的 5% 的葡萄糖溶液稀释成 0.2 mg/ml 以上浓度的溶液,然后静脉输注。正常情况下,溶液的物理化学稳定性在 2 ℃ 到 8 ℃ 之间可保存 24 小时,从微生物学角度看,此溶液应立即使用。如果不立即使用,使用者必须保证使用前其贮存的时间和条件,正常情况下在 2 ℃ 到 8 ℃ 之间不应超过 24 小时,除非稀释是在可控、确认无菌的条件下进行。使用前应检查其透明度,只有澄清而无沉淀的溶液才能使用,本品为单次使用,任何剩余的溶液应丢弃掉,不得用盐溶液配制和稀释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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