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背景:SWOG S0777研究表明,来那度胺+硼替佐米+地塞米松(RVD)三药联合方案作为骨髓瘤的初始治疗优于来那度胺+地塞米松(RD)方案。然而,老年不适合移植的患者通常接受双药联合治疗(RD或硼替佐米+地塞米松[VD])或VD+环磷酰胺(VCD)方案。但是,目前尚无RVD与双药联合方案或RD与VD进行直接比较的研究。本次报告根据美国老年骨髓瘤患者一线治疗的真实世界数据,通过因果推理方法比较上述方案。
研究方法:该研究针对2007年至2015年接受RD、VD、RVD或VCD一线治疗的骨髓瘤医保受益者。患者必须有完整的医疗保险,包括处方药的保险(D部分),排除淀粉样变或终末期肾病的病例。使用倾向评分分析来生成伪随机队列,以平衡多个基线因素,包括社会经济、体力状态(PS)、诊断时间、基线高钙血症、肾脏疾病、贫血、神经病变、静脉血栓栓塞(VTE)和其他合并症。在每一个比较分析中,拟合了一个单独的倾向评分,旨在使用标准化均数差<0.10平衡混杂因素。在产生足够均衡的队列以最小化偏差后,分析了两个生存终点(从一线治疗开始评估):无事件生存(EFS)和总生存(OS);以及开始治疗后6个月内发生的可识别毒性反应:住院、贫血、神经病变、VTE和继发性肿瘤的累积发生函数(CIF)。研究结果:最终确定了2007年至2015年之间接受一线治疗的6,076例合格的骨髓瘤患者。中位年龄为76岁,其中50%为女性。在2007年至2015年之间,接受RD的患者比例从18%增加到25%(N = 1,541),VD从17%增加到26%(N = 1,672),RVD从1%增加到26 %(N = 891)。研究人群的中位EFS为0.88年(95%CI,0.83-0.93),中位OS为2.7年(95%CI,2.6-2.8)。
RVD对比双药联合方案:RVD较双药联合方案显示出更好的EFS(中位EFS,1.7年 vs 0.8年)和OS(中位EFS,3.4年 vs 2.7年)。RVD方案有更高的住院率(RR,1.17; 95%CI 1.03-1.32)、贫血发生率(RR,1.16; 95%CI 1.09-1.23)和神经病变发生率(RR,1.49; 95%CI,1.14-1.96),但没有增加VTE的风险(RR,1.06; 95%CI,0.79-1.44)。接受RVD治疗的患者中有更大比例接受了移植(26% vs 6%)。继发性肿瘤的风险没有显着差异。RD对比VD:RD的EFS较VD更好(中位EFS,1.0年 vs 0.6年),OS稍好(中位OS,2.7年 vs 2.3年)。RD导致更频繁的VTE(RR,1.44; 95%CI,1.13-1.83),但神经病变较少(RR,0.39; 95%CI,0.29-0.53),住院率无显着差异(RR,0.96; 95%CI (0.87-1.06),贫血无显着差异(RR,0.95 ;95%CI,0.89-1.00)。
总结:这项大型研究表明,对于能够耐受较高的潜在短期毒性的老年骨髓瘤患者,一线RVD方案具有EFS和OS优势。RVD(或“ 减低剂量RVD”可将毒性降至最低)应是首选方案。对于不适合接受RVD三药联合方案的患者, RD优于VD,这表明RD可能是首选的双药联合方案。此外,VCD似乎并不优于VD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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