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美国FDA批准奥西替尼治疗EGFR T790M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2017年3月,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奥西替尼治疗EGFR T790M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2018年4月,美国FDA批准奥西替尼一线治疗带有EGFR外显子19缺失或外显子21 L858R突变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2019年8月31日,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奥西替尼用于EGFR突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
警告注意事项:间质性肺病(ILD)/肺炎,在1142名接受奥西替尼治疗的患者中,发生间质性肺炎的比例是3.9%,其中0.4%发生死亡事件。如果患者出现可能预示ILD的呼吸道症状恶化(如呼吸困难、咳嗽和发烧),应及时检查是否患有ILD。如果确诊ILD,则永久停用奥西替尼。
QTc间期延长,心电图QTc间期延长发生在接受奥西替尼治疗的患者中。在1142例接受奥西替尼治疗的患者中,0.9%的患者QTc>500msec,3.6%的患者较基线QTc增加>60msec。没有QTc相关心律失常的报告。
对先天性长QTc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电解质异常或正在服用已知延长QTc间期药物的患者进行定期心电图和电解质监测。QTc间期延长并有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体征/症状的患者永久停用奥西替尼。
心肌病,1142名接受奥西替尼治疗的患者中,有2.6%发生心肌病(定义为心力衰竭、慢性心力衰竭、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水肿或射血分数下降);0.1%的病例是致命的。908例接受基线和至少一次随访左室射血分数(LVEF)评估的患者中,有3.9%的患者LVEF较基线下降大于10%但低于50%。对有心脏危险因素的患者进行心脏监测,包括在基线和治疗期间评估LVEF。评估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相关心脏体征或症状的患者的LVEF。对于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永久停用奥西替尼。
角膜炎,在临床试验中,奥西替尼治疗的1142名患者中有0.7%的人报告了角膜炎。及时将有角膜炎症状和体征的患者(眼睛发炎、流泪、光敏感、视力模糊、眼痛和/或红眼)转到眼科进行治疗。
SJS与EMM,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JS)属于多形红斑病(EMM),常见症状为皮肤出现大疱,有典型或不典型靶形损害和广泛的黏膜损害,伴有发热、内脏损害等全身症状。在接受奥西替尼治疗的患者中,出现了与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和多形红斑病相一致的病例。如果怀疑存在SJS或EMM,则暂停使用奥西替尼,如果确认为SJS或EMM,则永久停用奥西替尼。
胚胎毒性,根据动物实验的数据和它的作用机制,孕妇接受奥西替尼会造成胎儿伤害。在接受奥西替尼治疗之前,确认有生育潜力的女性的怀孕状态。建议孕妇注意对胎儿的潜在危险。建议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在使用奥西替尼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使用后6周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建议有生育潜力的女性伴侣的男性在最后一次给药后4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详情请访问 奥西替尼(ADZ9291) https://www.kangbix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