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希替尼适用于既往经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测确认存在EGFR T790M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性肺癌(NSCLC)成人患者的治疗。
【用法用量】
奥希替尼应由在抗肿瘤治疗方面富有经验的医生处方使用。在使用奥希替尼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前,首先需要明确EGFR T790M突变的状态。应采用经过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确定存在EGFR T790M突变方可使用奥希替尼治疗。
服用剂量:
奥希替尼的推荐剂量为每日80 mg,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无法耐受的毒性。
如果漏服奥希替尼1次,则应补服奥希替尼,除非下次服药时间在12小时以内。
奥希替尼应在每日相同的时间服用,进餐或空腹时服用均可。
剂量调整:
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暂停用药或减量。如果需要减量,则剂量应减至40 mg,每日1次。
给药方法:
奥希替尼为口服使用。奥希替尼应整片和水送服,不应压碎、掰断或咀嚼。
如果患者无法吞咽药物,则可将药片溶于 50 mL 不含碳酸盐的水中。应将药片投入水中,无需压碎,直接搅拌至分散后迅速吞服。随后应再加入半杯水,以保证杯内无残留,随后迅速饮用。不应添加其它液体。
需要经胃管喂饲时,可采用和上述相同的方式进行处理,只是最初溶解药物时用水 15 mL,后续残余物冲洗时用水 15 mL.这 30 mL 液体均应按鼻胃管生产商的说明进行喂饲,同时用适量的水冲洗。这些溶解液和残余液均应在将药片加入水中后 30 分钟内服用。
【特殊人群】
肝功能损害
轻度肝功能损害(总胆红素<正常值上限(ULN)且谷草转氨酶(AST)达1至1.5 x ULN;或总胆红素达1至1.5 x ULN,AST不限)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但此类患者仍应慎用奥希替尼。中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奥希替尼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在获得更多信息前,不建议中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奥希替尼。
肾功能损害
轻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使用奥希替尼时无需进行剂量调整。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使用奥希替尼的数据有限。终末期肾病(经 Cockcroft 和 Gault 方程计算的肌酐清除率(CLcr)<15 mL/min)或正在接受透析的患者使用奥希替尼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患有重度或终末期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应慎用奥希替尼 。如有需要,请咨询康必行海外医疗医学顾问:4006-130-650或扫码添加下方微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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