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氟米特用于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有报告称采用来氟米特治疗的患者出现重度肝损伤,包括致死性肝功能衰竭。由于特立氟胺和来氟米特的推荐剂量产生的特立氟胺血药浓度范围类似,因此预期特立氟胺可能存在类似风险。已经罹患肝脏疾病的患者在服用特立氟胺片时,患者出现血清转氨酶升高的风险可能会有所升高。在开始治疗前,伴有急性或慢性肝脏疾病或血清丙氨酸转氨酶(ALT)水平高于正常值上限(ULN)2倍的患者通常不宜接受特立氟胺治疗。重度肝损伤患者禁用特立氟胺。
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治疗期间接受特立氟胺片7 mg和14 mg给药的患者中,ALT高于ULN 3倍的患者分别占61/1045(5.8%)和62/1002(6.2%),安慰剂组有38/997(3.8%)。这些升高现象多数出现在治疗的第一年。半数病例在不停药情况下恢复到正常值。临床试验中,如果连续两次检查ALT均高于ULN的3倍,则停药并进入加速消除程序。在对照试验中经历停药和加速消除程序的患者,半数患者在两个月内恢复至正常值或接近正常值水平。
对照试验中的1例患者在开始使用特立氟胺片(14 mg)治疗后5个月出现ALT高达ULN 32倍的情况,并出现黄疸。患者住院治疗5周,在采用血浆置换以及考来烯胺加速消除程序后恢复正常。特立氟胺片诱导肝损伤在该患者中未能排除。
在开始采用特立氟胺片治疗前,应获取6个月内的血清转氨酶和胆红素水平数据。在开始服用特立氟胺片后,应每月至少监测一次ALT水平,持续6个月。特立氟胺片与其他潜在肝毒性药物伴随用药时,应考虑进行进一步监测。
如重复检查证实血清转氨酶升高(大于或等于ULN的3倍),应停用特立氟胺片。采用特立氟胺片治疗时,注意监测血清转氨酶和血红素水平,尤其是患者出现肝功能不全症状时,例如不明原因的恶心、呕吐、腹痛、疲劳、厌食或黄疸和/或尿色黄赤等症状。如果疑似出现特立氟胺片诱导性肝损伤,应停用特立氟胺片并进入加速消除程序,并每周监测肝脏检验结果,直至恢复正常。如因为发现其他可能的致病原因,认为不太可能是特立氟胺片诱导性肝损伤,可以考虑恢复特立氟胺片治疗。如有需要,请咨询康必行海外医疗医学顾问:4006-130-650或扫码添加下方微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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