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存在药物间相互作用而影响代谢,使用下列药物的患者,一般不建议使用利伐沙班:
a) P-gp和强效CYP 3A4双重抑制药:酮康唑、伊曲康唑、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利托那韦、茚地那韦、考尼伐坦。合用可增加利伐沙班的暴露量和疗效,暴露量显着增加可能增加出血的风险。b) P-gp和强效CYP 3A4双重诱导药:卡马西平、苯妥英、利福平、圣约翰草。合用可降低利伐沙班的暴露量高达50%,可能减弱疗效。
其他可削弱止血作用的药物,如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阿司匹林等、血小板聚集抑制药氯吡格雷等、其他抗凝药、纤溶药、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药、5-HT和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药,应格外注意。与这些药物联用通常会提高出血风险。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不建议联合使用。
服用利伐沙班期间能否接受手术?如果服药期间因为其他原因需要接受手术或拔牙,首先请及时告知医生您正在服用利伐沙班。
对于常规择期手术(非紧急手术),根据肾功能和手术出血风险,利伐沙班通常需要停药至少1-2天。由于利伐沙班起效快,在手术后一旦确定充分止血,应立即重新使用利伐沙班。如果在手术干预期或之后无法服用口服药物,考虑给予非口服抗凝剂。
如果是低出血风险手术,如体表脓肿切开或简单拔牙(不超过3颗),一般情况下无需停药。应听取手术医生的意见,充分评估手术创面大小及可能的出血情况。但尽量避免在服用利伐沙班2-4小时内进行有创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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