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批准适应症:
2005年12月批准其用于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MDS)的治疗。
2006年6月批准其应用于多发性骨髓瘤(MM)的治疗。
2008年批准合用地塞米松(Dexamethasone)治疗已经接受过至少一种疗法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
2013年3月批准其用于套细胞淋巴瘤(MCL)的治疗。
2015年批准与地塞米松联用一线治疗多发性骨髓瘤。
2017年02月Revlimid(雷利度胺)10mg胶囊被批准用于多发性骨髓瘤患者接受自体同源干细胞移植(auto-HSCT)后的维持治疗。
该研究旨在评估雷利度胺维持治疗这些高危CLL患者的疗效,其最终研究结果近期发表于The Lancet Haematology上。在该随机性双盲3期研究(CLLM1)中,年龄超过18岁,免疫表型确诊为活跃性疾病,一线免疫化疗后治疗反应达2~5个月以及存在早期进展高危因素且经过4周期以上的一线免疫化疗后至少达到部分缓解的患者,若同时存在高水平微小残留病变或中危且存在未突变IGHV基因状态或TP53异常,那么这些患者均符合纳入标准。
2012年7月5日至2016年3月15日期间,该研究共招募468例未经治的CLL患者,其中379例患者被排除在外,其余89例患者按照2:1被随机分配至雷利度胺维持治疗组(n=56)或安慰剂维持治疗组(n=29)。维持治疗的起始剂量为每天5 mg,随后逐步增加至最大15 mg,如果患者可以耐受,则一直治疗至疾病进展。主要终点是无进展生存期。
中位观察期为17.9个月。结果显示,安慰剂组的中位无进展生存期为13.3个月,雷利度胺组未达。雷利度胺组和安慰剂组最频发的不良反应包括皮肤病(63% vs 28%)、胃肠道疾患(61% vs 28%),感染(54% vs 66%),血液学毒性(50% vs 17%)和一般症状(50% vs 31%);每组均报道了1例致命性不良反应。
该研究表明,对于免疫化疗后未达最小残留病变阴性的CLL患者而言,雷利度胺维持治疗可有效降低一线治疗后的疾病进展风险。考虑到受试者的不良预后,毒性看似是可以接受的。如有需要,请咨询康必行海外医疗医学顾问:4006130650或扫码添加下方微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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