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管肉瘤是一种罕见的血管性肿瘤,是软组织肉瘤中最具侵袭性的亚型之一。针对血管肉瘤某些细胞毒性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联合方案的临床试验,显示了较好的结果。除了传统的细胞毒性化疗药物外,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也被用于治疗血管肉瘤。其中培唑帕尼(Pazopanib)作为一种多靶点TKI,对VEGFR、PDGFR、KDR都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在血管肉瘤患者中也显示出其疗效优势。在EORTC进行的一项血管肉瘤回顾性研究分析中,包括40例接受培唑帕尼治疗的血管肉瘤患者,大多数患者接受培唑帕尼二线及二线以上治疗,观察到mPFS为3个月(95%CI 2.1–4.4)和mOS 9.9个月(95%CI 6.5–11.3)。另有一项小规模回顾性研究也显示了类似的结果,6例血管肉瘤患者mPFS为132天,5例皮肤血管肉瘤患者的mPFS为94天,其中2名患者达到PR,2名患者达到SD.
培唑帕尼是一种可以通过口服实现生物利用的、针对血管内皮细胞生长因子(VEGF)受体(VEGFR)-1、-2、-3,血小板衍化生长因子受体(PDGFR)-α、-β,以及干细胞生长因子受体(c-Kit)的三磷酸腺苷(ATP)-竞争性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用于多种癌症的治疗,目前已被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原CFDA)及其他主管部门批准用作晚期肾细胞癌(RCC)或晚期软组织肉瘤(STS)患者的治疗。
关于培唑帕尼的给药方法,根据人体药代动力学结果,推荐剂量为800 mg,口服每日一次。根据食物对代谢影响的结果,应在饭前至少1小时或饭后至少2小时服用,并且整片用水吞服,不得压碎服用。如果错过一次剂量,但距离下次剂量不到12小时,则不补服。无论是提高或降低剂量,应按200 mg的幅度,基于个体耐受性逐步进行,以探索不良反应,培唑帕尼剂量不应超过800mg.对于一些特殊患者人群,例如,肾功能受损的患者,预期肾功能受损不会影响培唑帕尼暴露,对于肌酐清除率≥30ml/min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因为尚无将培唑帕尼用于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及接受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患者的经验,所以不建议培唑帕尼用于这些患者。另外,对于轻度肝功能受损(基于ALT和胆红素指标判断)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度肝功能受损患者的培唑帕尼给药剂量应降至每日200mg.重度肝功能受损(总胆红素>3xULN,不论ALT水平如何)患者的用药数据不足,因此不建议培唑帕尼用于重度肝功能受损患者。
群体PK模型结果显示,年龄、人种、性别和体重对培唑帕尼PK均无影响。毒理试验显示,该药不能用于2岁以下的儿科患者。在动物中进行的临床前研究已显示生殖毒性。如果妊娠期间使用培唑帕尼,或是如果患者接受培唑帕尼治疗期间妊娠,应向患者解释对胎儿的潜在危害。也应建议有怀孕可能性的女性在接受培唑帕尼治疗期间避孕。如有需要,请咨询康必行海外医疗医学顾问:4006-130-650或扫码添加下方微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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