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曲波帕适用于治疗对免疫抑制治疗反应不足的严重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艾曲波帕与用于一线治疗成人和儿童患者2年以上有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标准免疫抑制疗法组合表示。艾曲波帕不适用于治疗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患者。尚未确定与不使用干扰素治疗慢性丙型肝炎感染的直接作用抗病毒药物联合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警告:慢性丙型肝炎患者肝脏再分离的风险在慢性丙型肝炎患者中,艾曲波帕联合干扰素和利巴韦林可能会增加肝功能失代偿的风险。艾曲波帕的风险可能增加严重和可能危及生命的肝毒性的风险。监测肝功能并按建议停止给药。治疗ITP,慢性丙型肝炎和难治性严重再生障碍性贫血。
艾曲波帕可能会增加严重和可能危及生命的肝毒性的风险。在3至5天内通过重复测试评估异常血清肝脏测试。如果确认异常,每周监测血清肝脏检查直至消退或稳定
艾曲波帕抑制UGT1A1和OATP1B1,这可能导致间接高胆红素血症。如果胆红素升高,则进行分馏。在剂量调整阶段每2周测量一次艾曲波帕开始前的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胆红素,并在建立稳定剂量后每月测量一次。如果用艾曲波帕重新开始治疗的潜在益处超过了肝毒性的风险,那么考虑在剂量调整阶段每周小心地重新引入艾曲波帕并测量血清肝脏测试。如果重新启动艾曲波帕,可能会再次出现肝毒性。如果肝脏检查异常持续,恶化或复发,则永久停止艾曲波帕。
如果在转氨酶预处理升高的患者中肝功能正常或≥3倍基线的ALT水平升高至正常上限(ULN)的≥3倍,则停止艾曲波帕,并逐渐增加; 或持续≥4周; 或伴有增加的直接胆红素; 或伴有肝损伤的临床症状或肝功能失代偿的证据。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的一线治疗,应在开始艾曲波帕之前测量ALT,AST和胆红素
报告的血栓/血栓栓塞并发症包括静脉和动脉事件,并且在低血小板和正常血小板计数时观察到。据报道接受艾曲波帕的慢性肝病患者有门静脉血栓形成为尽量减少血栓/血栓栓塞并发症的风险,请勿使用艾曲波帕试图使血小板计数正常化。遵循剂量调整指南以实现和维持目标血小板计数。在治疗期间,应根据肝脏损害的给药和给药部分的建议来管理ALT水平的增加。如有需要,请咨询康必行海外医疗医学顾问:4006-130-650或扫码添加下方微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更多药品详情请访问 艾曲波帕 https://www.kangbixing.com/bxyw/aq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