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非替尼可逆地抑制EGFR的野生型和某些活化突变的激酶活性,阻止与受体相关的酪氨酸残基的自身磷酸化,从而抑制进一步的下游信号传导并阻断EGFR依赖性增殖。美国FDA于2003年加速批准吉非替尼用于治疗铂类+紫杉醇化疗后疾病进展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吉非替尼于2005年被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批准用于晚期NSCLC二线治疗,2010年获批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突变的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2015年7月,美国FDA批准吉非替尼一线治疗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外显子19缺失或外显子21(L858R)替代突变的转移性NSCLC患者。
本研究对亚洲晚期(IIIB或IV期)非小细胞肺癌腺癌组织学的患者进行了随机III期一线研究,这些患者曾轻度吸烟(15年前戒烟,吸烟<10包/年)或从不吸烟。
试验共入组1217名患者,其中EGFR突变阳性患者261名,EGFR突变阴性患者176名,EGFR突变状态未知患者780名。
试验结果表明,两组患者(吉非替尼 VS 卡铂/紫杉醇)的ORR为43% VS 32.2%,中位PFS为5.7个月 VS 5.8个月,中位OS为18.8个月 VS 17.4个月。
EGFR突变阳性的两组患者(吉非替尼 VS 卡铂/紫杉醇)的ORR为71.2% VS 47.3%,中位PFS为9.5个月 VS 6.3个月,中位OS为21.6个月 VS 21.9个月。
EGFR突变阴性的两组患者(吉非替尼 VS 卡铂/紫杉醇)的ORR为1.1% VS 23.5%,中位PFS为1.5个月 VS 5.5个月,中位OS为11.2个月 VS 12.7个月。
EGFR突变状态未知的两组患者(吉非替尼 VS 卡铂/紫杉醇)的ORR为43.3% VS 29.2%,中位PFS为6.6个月 VS 5.8个月,中位OS为18.9个月 VS 17.2个月。
根据EGFR突变状态的不同,生活质量的结果也不同。在EGFR突变阳性患者中,与卡铂/紫杉醇相比,接受吉非替尼治疗的患者生活质量和肺癌症状明显改善。
两组患者(吉非替尼 VS 卡铂/紫杉醇)中,根据FACT-肺癌问卷(FACT-L)确定的生命质量改善患者比例为48% VS 40.8%,根据肺癌亚量表(LCS)确定的症状改善的患者比例为51.5% VS 48.5%。
在EGFR突变阳性的两组患者(吉非替尼 VS 卡铂/紫杉醇)中,根据FACT-肺癌问卷(FACT-L)确定的生命质量改善患者比例为70.2% VS 44.5%,根据肺癌亚量表(LCS)确定的症状改善的患者比例为75.6% VS 53.9%。
在EGFR突变阴性的两组患者(吉非替尼 VS 卡铂/紫杉醇)中,根据FACT-肺癌问卷(FACT-L)确定的生命质量改善患者比例为14.6% VS 36.3%,根据肺癌亚量表(LCS)确定的症状改善的患者比例为20.2% VS 47.5%。如有需要,请咨询康必行海外医疗医学顾问:4006-130-650或扫码添加下方微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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