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双胍在GDM中的应用可谓是一波三折。2013年美国《糖尿病和妊娠:美国内分学会临床实践指南》建议:妊娠前3个月患者,如拒绝和不适合胰岛素治疗,可使用二甲双胍治疗。2015年英国NICE《妊娠糖病及其并发症的管理指南》推荐对于经饮食和运动血糖未达标的即可起始二甲双胍治疗。2016年美国ADA指南中仍然把二甲双胍和胰岛素共同列为经饮食运动后血糖不达标的并列选择。2017年美国 ADA 指南却话锋一转指出:怀孕时首选依然是胰岛素,因为胰岛素并不通过胎盘。二甲双胍或许可以使用,但可通过胎盘,所有口服药物均缺乏长期安全性的数据。
我国2016专家共识对二甲双胍在孕妇中的应用暂不推荐,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国内缺乏相关证据,同时,二甲双胍在美国FDA的妊娠期用药分级中为 B 类药物,但我国药监部门尚未批准二甲双胍用于妊娠妇女。但共识列举了一系列二甲双胍在 GDM 中的不俗表现:有一些临床数据证明在有效控制血糖的前提下,二甲双胍较胰岛素更有益于产妇健康。一项临床试验结果显示,二甲双胍或二甲双胍联用胰岛素治疗妊娠糖尿病在体重、先兆子痫、新生儿死亡率等方面优于胰岛素单药治疗。基于目前状况,如果在万般无奈中在GDM人群中选择二甲双胍治疗,一定要和患者以及家属充分沟通,同时最好签署知情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