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NVIMA(仑伐替尼)是一个多靶点的药物,其是卫材研发的一种口服多RTK抑制剂,抑制参与肿瘤增殖的其他促血管生成和致癌信号通路相关RTK(包括血小板衍生生长因子[PDGF]的受体PDGFR,KIT和RET)外,还能够选择性抑制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受体(VEGFR1、VEGFR2、VEGFR3)和成纤维生长因子(FGF)受体(FGFR1,FGFR2,FGFR3,FGFR3)的激酶活性。
此次批准乐卫玛(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在国内的适应症为:用于治疗此前未接受过系统治疗的不可切除的肝细胞癌(HCC)。此次Lenvatinib获批是基于其名为REFLECT的开放标签、多中心、随机、非劣效性临床3期试验的结果。这项试验共有954名无法切除或转移性HCC患者接受了lenvatinib或sorafenib(索拉非尼)的治疗,这些患者之前没有接受过任何前期治疗。
仑伐替尼的客观缓解率是索拉非尼的3倍有余(40.6%VS12.4%),无进展生存期较索拉非尼相比提高了1倍(7.4个月VS3.7个月),总生存期没有差别(13.6个月VS12.3个月)。
观缓解率方面,仑伐替尼组有194位患者,肿瘤明显缩小(10位患者靶病灶完全消失),客观缓解率是40.6%,而索拉非尼组只有12.4%,仑伐替尼组是索拉非尼组的三倍有余。
此外还有研究针对中国患者的亚组研究,研究结果显示仑伐替尼与索拉非尼相比,在主要研究终点,即中位总生存(OS)方面达到非劣效性的统计标准,且OS显著延长4.8个月(15.0个月vs.10.2个月)。且与全球总人群相比,仑伐替尼在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患者亚群中具有更加显著的疗效。
同时,对于合并HBV感染的患者,仑伐替尼相对于索拉非尼显示出明显的生存获益(中位OS,14.9个月vs.9.9个月。
此外,仑伐替尼在中位无进展生存期(PFS)(9.2个月vs.3.6个月),中位疾病进展时间(11.0个月vs.3.7个月)和客观缓解率(21.5%vs.8.3%)三个次要研究终点方面显著优于索拉非尼。
在安全性方面,中国亚组与总人群在仑伐替尼和索拉菲尼两组间均无明显差异。但仑伐替尼组中位治疗时间长于索拉非尼组(9.2个月vs.3.6个月),提示中国患者对仑伐替尼具有较好的耐受性。如有需要,请咨询康必行海外医疗医学顾问:4006-130-650或扫码添加下方微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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