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伐沙班国内批准适应症有什么?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
2.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和肺栓塞(PE),降低初始治疗6个月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的风险。
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利伐沙班国内常规剂量是怎样的?
1.利伐沙班10mg可与食物同服,也可以单独服用。利伐沙班15mg或20mg片剂应与食物同服。
2.预防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的静脉血栓形成:
推荐剂量为口服利伐沙班10mg,每日1次。
如伤口已止血,第一次用药时间应在手术后6~10小时之间。对于接受髋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治疗疗程为35天。对于接受膝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治疗疗程为12天。如果发生漏服,患者应马上服用利伐沙班,并于次日继续每日服药一次。
3.治疗DVT和PE,降低DVT和PE复发的风险:
1)急性DVT或PE的初始治疗推荐剂量是前三周15mg,每日两次;在初始治疗期后,后续治疗的推荐剂量为20mg每日一次口服,每天固定时间给药。
由重大的一过性危险因素(如:近期大手术或创伤)引起DVT或PE的患者,应考虑短期治疗(至少3个月)。由重大的一过性危险因素之外的其他原因引起DVT或PE的患者、无诱因的DVT或PE患者、或有复发性DVT或PE史的患者,应考虑给予较长时间的治疗。
2)对于完成至少6个月标准抗凝治疗后持续存在DVT和/或PE风险的患者,为降低DVT和/或PE复发风险,推荐利伐沙班10mg每日一次口服。对于DVT或PE复发风险高的患者(例如有复杂并发症的患者,或接受利伐沙班10mg每日一次但出现DVT或PE复发的患者),应考虑利伐沙班20mg每日一次。
4.在谨慎评估治疗获益与出血风险之后,应根据个体情况确定治疗持续时间和选择剂量。具体如下:
1)治疗和降低DVT和PE复发的风险:第1天~第21天,每次15mg,每日2次;从第22天起,一次20mg,每日1次。
2)降低DVT和PE复发的风险:完成至少6个月DVT或PE治疗后,10mg,每日1次或20mg,每日1次。
3)漏服:如果在15mg每日两次治疗期间(第1~21天)发生漏服,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以确保每日服用30mg利伐沙班。这种情况下可能需一次服用两片15mg片剂。之后,应依照用药建议继续接受常规的15mg每日两次给药。如果在20mg每日一次治疗期间发生漏服,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并于次日依照推荐剂量继续接受每日一次给药。避免为了弥补漏服的剂量而在一日之内将剂量加倍。
5.用于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降低卒中和体循环栓塞的风险:
1)推荐剂量是20mg每日一次,该剂量同时也是最大推荐剂量,对于低体重和高龄(>75岁)的患者,医师可根据患者的情况,酌情使用15mg每日一次。
2)在利伐沙班预防卒中和体循环栓塞的获益大于出血风险的情况下,应接受长期治疗。
3)如果发生漏服,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并于次日继续接受每日一次给药。不应为了弥补漏服的剂量而在一日之内将剂量加倍。
6.因手术及其他干预治疗而停药:
如果为了降低手术或其他干预过程的出血风险而必须停止抗凝治疗,则必须在干预前的至少24小时停止使用利伐沙班,以降低出血风险。考虑到利伐沙班起效快,在手术或其他干预过程之后,一旦确定已充分止血,应该立即重新使用利伐沙班。如果在手术干预期间或之后无法服用口服药物,考虑给予非口服抗凝剂。
7.从维生素K拮抗剂(VKA)转换为利伐沙班:
1)对降低卒中和体循环栓塞风险的患者,应停用VKA,在国际标准化比值(INR)≤3.0时,开始利伐沙班治疗。
2)对治疗DVT和PE,降低DVT和PE复发风险的患者,应停用VKA,在国际标准化比值(INR)≤2.5时,开始利伐沙班治疗。
3)将患者接受的治疗从VKA转换为利伐沙班时,INR值会出现假性升高,但并不是衡量利伐沙班抗凝活性的有效指标,所以,不建议使用INR来评价利伐沙班的抗凝活性。
8.从利伐沙班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VKA):
1)利伐沙班转换为VKA期间可能出现抗凝不充分的情况。
2)对于从利伐沙班转换为VKA的患者,应联用VKA和利伐沙班,直至INR≥2.0.在转换期的前两天,应使用VKA的标准起始剂量,随后根据INR检查结果调整VKA的给药剂量。患者联用利伐沙班与VKA时,检测INR应在利伐沙班给药24小时后,下一次利伐沙班给药之前进行。停用利伐沙班后,至少在末次给药24小时后,可检测到可靠的INR值。
9.从非口服抗凝剂转换为利伐沙班:
对正在接受非口服抗凝剂的患者,非持续给药的(例如皮下注射低分子肝素),应在下一次预定给药时停用非口服抗凝剂,并于0~2小时前开始服用利伐沙班;持续给药的(例如普通肝素静脉给药),应在停药时开始服用利伐沙班。
10.从利伐沙班转换为非口服抗凝剂:
停用利伐沙班,并在利伐沙班下一次预定给药时间时给予首剂非口服抗凝剂。如有需要,请咨询康必行海外医疗医学顾问:4006-130-650或扫码添加下方微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点击拓展阅读:利伐沙班/拜瑞妥(RIVAROXABAN)治疗儿童血栓具有积极作用?
更多药品详情请访问 利伐沙班 https://www.kangbix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