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乙肝大国,由于乙肝不能治愈,因此,很多患者需要长期服用抗病毒药物,在对乙肝患者进行抗病毒治疗之前,一定要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同时考虑选择的抗病毒药物的适应症、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患者是否能够耐受、药物的价格等等,制定出最适合患者的治疗方案及患者所服用的抗病毒药物。
TAF又称为替诺福韦艾拉酚胺,是替诺福韦脂(TDF)的二代药物,相比于TDF来讲,TAF的服用剂量更小,副作用也更小,因此,是很多乙肝患者的首选药物。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乙肝患者都可以服用TAF,那么我们就详细看一下,哪些患者不能用TAF,服用TAF过程中会出现哪些不良反应。适用于在有代偿的肝病成年患者中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治疗。失代偿期的乙肝患者,不能服用TAF.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如果不符合或没有达到我国2015年版《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中推荐的抗病毒治疗适应证,不要盲目使用TAF.
那么抗病毒治疗适应证都有哪些呢?
(1)HBeAg 阳性者,HBV DNA ≥105 拷贝/m l;HBeAg阴性者,HBV DNA ≥104 拷贝/m l;
(2) ALT ≥2×ULN;如用干扰素治疗,ALT应≤10×ULN,血清总胆红素应<2×ULN;
(3) ALT <2 ×ULN,但肝组织学显示Knodell HAI ≥4,或炎症坏死≥G2,或纤维化≥S2.
具有(1)并有(2)或(3)的患者应进行抗病毒治疗,对持续HBV DNA阳性、达不到上述治疗标准、但ALT持续异常的情况,亦应考虑给予抗病毒治疗。此外,在TAF开始治疗前和治疗期间,应该评估患者的血清肌酐、血清磷、肌酐清除率、尿糖、尿蛋白等情况。如有需要,请咨询康必行海外医疗医学顾问:4006-130-650或扫码添加下方微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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