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款靶向Trop-2的新型ADC,戈沙妥珠单抗具有新一代ADC的高药物抗体比(DAR:7.6)和“旁观者效应”的特征。戈沙妥珠单抗已于2021年获得FDA批准的晚期三阴性乳腺癌和晚期尿路上皮癌的相关适应症,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也已于2022年6月批准其用于晚期三阴性乳腺癌的治疗(接受过2种全身治疗,其中至少1种针对转移性疾病)。
TROPHY-U-01是一项多队列、开放标签的II期研究。队列纳入113例经含铂化疗和免疫检查点抑制剂(ICB)治疗后进展的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mUC)患者,接受戈沙妥珠单抗10 mg/kg静脉输入治疗(第1、8天,每21天为一个周期)。研究主要终点为客观缓解率(ORR);次要终点包括:安全性、缓解持续时间(DOR)、无进展生存期(PFS)和OS。
TROPHY-U-01共纳入113例患者,78%(88例)为男性,平均年龄66岁,内脏转移比例占66.4%,既往治疗中位线数为3。
戈沙妥珠单抗治疗晚期尿路上皮癌显示出可观的生存获益。研究的中位随访9.1个月,戈沙妥珠单抗治疗的ORR为27%(31/113例,95%CI:19.5-36.6)与此前I/II期研究中接受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和铂类治疗的转移性尿路上皮癌患者(n=15)的ORR(27%)相一致。中位DOR为7.2个月(95%CI:4.7~8.6个月),在截止日期,缓解时间持续最长者可达9.5个月。中位PFS和OS分别为5.4个月(95%CI:3.5~7.2个月)和10.9个月(95%CI:9.0~13.8个月),优于单药化疗(中位值分别为2.7~3.3个月和约7个月)。对于未接受维持性免疫治疗的患者,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是目前的标准二线治疗,其OS获益显著优于紫杉类或长春氟宁等单药化疗;但缓解率仅约13%~21%。
在所有评估的亚组中,戈沙妥珠单抗治疗都取得了疗效,包括先前接受过二线治疗的患者,基线时内脏和肝脏转移的患者,以及Bellmunt高危患者。
本项研究显示,戈沙妥珠单抗治疗总体安全性良好,以血液学及消化道不良事件为主,与SN-38(伊立替康代谢物)一致。此外,相较于其他ADC类药物(如维迪西妥单抗、Enfortumab Vedotin),戈沙妥珠单抗治疗晚期尿路上皮癌较少出现高血糖症、周围神经疾病等TRAE。这更加凸显出戈沙妥珠单抗治疗晚期尿路上皮癌的优势。
TROPHY-U-01研究进一步证实了戈沙妥珠单抗在尿路上皮癌治疗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为后续进一步研究打好了基础。同时,这一研究结果也促使美国FDA于2021年4月的加速批准戈沙妥珠单抗(Trodelvy)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铂类化疗和PD-1/PD-L1抑制剂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mUC)患者。如有需要,请咨询康必行海外医疗医学顾问:4006-130-650或扫码添加下方微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点击拓展阅读:戈沙妥珠单抗(TRODELVY)如何作用于早期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
更多药品详情请访问 戈沙妥珠单抗 https://www.kangbixing.com/drug/stzd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