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双胍是全球应用最广泛的口服降糖药之一,已历经了半个多世纪的考验。
二甲双胍不仅有良好的降糖疗效和安全性,长期服用还能改善患者的临床结局,可与生活方式干预一起成为第一步和贯穿糖尿病治疗始终的药物。
近年来,二甲双胍的应用得到了诸多的扩展,可应用于部分特殊的人群,但这些人群在使用二甲双胍时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01
病情稳定的慢性心力衰竭患者可以服用二甲双胍
急性和不稳定性心力衰竭患者禁用二甲双胍。
二甲双胍本身不会导致心力衰竭,也不会对心力衰竭患者造成不良的影响,反而还可能减少糖尿病患者心力衰竭和死亡的风险。2018年ADA糖尿病指南指出:如果肾功能正常,二甲双胍可用于病情稳定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欧洲版和中文版的二甲双胍说明书已删除慢性心力衰竭的禁忌症。
02
肝功能不全:没有明显禁忌症可以服用二甲双胍
二甲双胍不经过肝脏代谢,无肝脏毒性。
研究显示,二甲双胍对肝病的治疗有益,且较噻唑烷二酮类药物可明显改善患者碱性磷酸酶水平。若无明显禁忌症,肝功能不全的糖尿病患者可以使用二甲双胍。
但是,肝功能严重受损会明显限制乳酸的清除能力,建议血清转氨酶超过3倍正常上限或有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应避免使用二甲双胍。
03
肾功能不全:是否可以服用二甲双胍因人而异
由于多数药物由肝脏代谢转化,经肾脏或肠道排泄,因此,慢性肾脏疾病患者的临床用药需格外晋升。
二甲双胍无肾脏毒性,但该药以原型经肾脏排泄。如患者肾功能中、重度受损,药物可能会在体内蓄积,增加乳酸酸中毒的风险。因此,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根据受损程度决定是否使用二甲双胍。
肾小球滤过率≥60mL/(min·1.73m2):无需调整剂量;
肾小球滤过率在45~59mL/(min·1.73m2)之间:需调整剂量;
肾小球滤过率<45mL/(min·1.73m2):禁用。
04
儿童、青少年:10岁以上控制剂量,10岁以下不推荐
10岁及以上,无需以胰岛素作为起始治疗的2型糖尿病患者,在生活方式干预不达标后,可以二甲双胍为起始治疗药物,且每日最高剂量不超过200mg.
不推荐10岁以下儿童服用二甲双胍。
05
65岁以上老年患者:二甲双胍剂量取决于肾功能
肾功能正常的老年2型糖尿病患者,仍应以二甲双胍作为首选用药,合理应用即可达到良好的降血糖效果,也较为安全,年龄并非二甲双胍治疗的禁忌症。
但是,已出现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需定期监测肾功能(3~6个月检查1次),并根据肾小球滤过率调整二甲双胍的剂量。(具体调整方法参照3.肾功能不全)
80岁以上的老年患者,应控制好适应症,从小剂量开始服用。
06
妊娠期糖尿病患者:谨慎使用
国际上多个学术组织表明,二甲双胍可用于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但是,我国尚无二甲双胍孕期应用的适应症。
《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17年半)》建议,如孕期有特殊原因需要继续服用二甲双胍,应在充分告知患者利弊的前提下,且在胰岛素的基础上加用二甲双胍。
2018年ADA指南建议,在胰岛素不能使用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使用二甲双胍,但对胎儿的发育和出生后的长期影响尚需评估。
2018年ACOG妊娠期糖尿病临床指南建议,胰岛素才是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一线药物,当孕妇拒绝胰岛素,或产科医生认为患者不能安全使用胰岛素治疗时,可选用二甲双胍。
此外,哺乳期妇女应慎用二甲双胍,必须使用时,应停止哺乳。
07
造影或全身麻醉术患者:视肾功能是否正常而定
造影剂为高渗性,在体内以原形由肾小球滤过而不被肾小管吸收。当患者存在肾缺血、脱水、高龄、糖尿病等状况时,使用造影剂易导致在肾小管内聚集,导致二甲双胍排泄障碍。
二甲双胍主要由肾脏排泄,如果在肾功能减退时服用,可能在体内蓄积。
因此,肾功能正常的患者,使用造影剂前不必停用二甲双胍,但使用造影剂后应该在医生知道下停用48h~72h,复查肾功能正常后继续用药。
对于肾功能不正常的患者,使用造影剂及全身麻醉术前48h需停用二甲双胍,之后还需停药48h~72h,肾功能结果正常时方可恢复使用二甲双胍。
专家认为,对于糖尿病前期的人群,除了使用药物,更重要的在于通过一系列强化的生活方式干预疗法,以降低转变为糖尿病的概率。包括减少总脂肪及饱和脂肪的摄入量,增加膳食纤维摄入量,增加运动并减轻体重。
二甲双胍作为2型糖尿病的一线用药,疗效和安全性都很好,而且价格便宜。但是,患者也不能随意自己服用,应在医生的指导下,特殊人群特殊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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