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F在中国人群中的III期临床研究为期8年,以下是这两项研究的5年随访数据。研究共纳入了334例CHB患者,在随机(2:1)接受TAF (25 mg,n=227)或富马酸替诺福韦酯(TDF,300 mg,n=107)双盲治疗三年后,接受TAF开放标签治疗至第8年。研究的有效性终点为治疗240周时,两组患者(即TAF→TAF组和TDF→TAF组)的病毒学抑制率;研究的安全性终点为不良事件(AEs)、各项骨肾安全性指标的变化,其中骨密度(BMD)的变化采用双能X射线吸收测定法(DXA)对髋骨和脊柱进行检测。
结果显示,在有效性方面,第240周时,TAF→TAF组和TDF→TAF组的病毒学抑制率相似(93% vs. 94%;P=0.857),此外144周时TAF组获得更高的ALT复常率(TAF组为87%,TDF组为76%,P=0.021)。在由TDF治疗转换至开放标签TAF治疗2年后,ALT复常率从76%提升至80%。血清学应答方面,TAF→TAF组HBeAg血清学转换率(25% vs. 20%)、以及HBsAg清除率(4% vs. 0%)也均高于TDF→TAF组,同时平均HBsAg变化在TAF→TAF组为-0.72 log10 IU/mL,TDF→TAF组为-0.53 log10 IU/mL。
在安全性方面,240周时,两组患者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率均低,未出现药物相关死亡情况。肾脏安全性指标显示,在开放标签治疗后,TAF→TAF组和TDF→TAF组均观察到肾小球滤过率(eGFRCG)出现轻微下降(-2.9 vs. -3.3 mL/min;P=0.910),提示5年维持TAF治疗肾功能维持稳定,而TDF经治患者转为TAF治疗后,肾功能得到改善。在骨安全性方面,TAF治疗后髋骨和脊柱的骨密度变化较小,144周后,接受TDF治疗的患者转为TAF后 ,髋骨和脊柱骨密度得到改善。
此次TAF在中国CHB患者中的5年数据进一步验证了,在长期的抗病毒过程中,TAF是兼顾有效性与安全性的“双优”方案,为TAF在我国CHB治疗中的进一步广泛应用提供了更多、更长期的数据。在TAF获批的这5年里,有越来越多的真实世界研究,为TAF在各类不同CHB患者中的应用提供了更加全面的疗效和安全性证据。如有需要,请咨询康必行海外医疗医学顾问:4006-130-650或扫码添加下方微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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