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版欧洲肝脏研究学会(EASL)指南推荐,接受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TDF)治疗的慢性乙型肝炎(慢乙肝)患者,如果有肾脏或骨骼疾病,或有发生肾脏或骨骼疾病的风险因素,应该考虑换成恩替卡韦(ETV)或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TAF),既往有过核苷类似物治疗史的患者首选TAF。
意大利米兰大学Pietro Lampertico教授在会上报告了一项对比换用TAF与继续使用TDF的III期研究,在接受《国际肝病》采访时,Pietro Lampertico教授分析研究意义后提出了换用TAF的几大理由。
Lampertico教授介绍到:“这是首个在接受TDF治疗后病毒学抑制的乙型肝炎患者中对比继续使用TDF治疗或换用TAF治疗的随机对照试验。对患者随机分组,1年后评估他们的病毒学应答和安全性。”
这是一项随机、双盲、活性对照的III期研究。来自8个国家(地区)的42个中心参与了研究,筛选接受TDF治疗≥48周且乙型肝炎病毒(HBV) DNA低于检测下限(当地实验室标准)维持≥12周,筛查时HBV DNA<20 IU/mL的患者。最后入组488例患者,将其按1∶1随机分组,分别给予TAF 25 mg QD或TDF 300 mg QD以及匹配的安慰剂药片,治疗48周。
随后所有患者开放标签,继续使用TAF再治疗48周。研究的主要疗效分析是48周时HBV DNA≥20 IU/mL的患者比例,意在显示TAF相较于TDF具有非劣效性,界限为4%。
两组患者的基线特征相似,如表1。既往接受TDF治疗的中位疗程为222周。
结果显示,TAF的疗效不劣于TDF,48周时HBV DNA≥20 IU/mL的患者比例相似,均为0.4%(二者比例数据相差0.0%,95%CI:-1.9%~+2.0%),96%的患者实现病毒学抑制(图1)。
Lampertico教授表示:“从病毒学角度上看,纳入研究的每位患者在接受TDF治疗后都是完全被抑制的,换用TAF治疗一年后,仍然是每名患者都完全被抑制。”
与换药后TAF不劣于TDF的疗效结果相比,Lampertico教授认为:“这项研究最重要的发现是换用TAF治疗的患者的安全性改善。这些患者的肾小球功能指标和肾小管功能指标都有改善,这十分重要。同时骨骼指标也有改善,TAF治疗的骨骼毒性低得多。而且实际上,与接受TDF继续治疗的患者相比,换用TAF治疗的患者的骨骼状态甚至得到了改善。”
换成TAF治疗后,患者的eGFRCG增加,且肾小管功能受损标志物水平下降(图2A、B)。髋/脊柱的骨密度(BMD)增加,骨周转标志物受影响的程度更轻(图3A、B)。≥2级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低,在两组间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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