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大约8600万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占全球慢性乙肝患者的三分之一,每年有近30万人死于乙肝病毒感染导致的肝硬化和肝癌。尽管如此,并不是所有的乙肝病毒携带者都需要进行治疗,需要结合患者的转氨酶的水平、乙肝病毒DNA载量、肝纤维化/肝硬化的程度,同时需要结合患者的年龄、家族史和伴随疾病的情况,综合评估,决定患者是否需要接受抗病毒治疗。据统计,我国大约2000万人需要进行抗病毒治疗,而接受治疗的患者只有区区的350万,不到20%。
在乙肝新药未上市以前的这些抗病毒药物或多或少都有一定局限性或缺点,乙肝患者急需一个在长期抗病毒疗程中安全性更高的药物,值得庆幸的是,确实也有这样的好药存在,它就是乙肝新药TAF韦立得(丙酚替诺福韦),TAF作为替诺福韦的升级版,具备以前的老药所没有的优势。
taf作为替诺福韦的升级版,剂量是替诺福韦的十二分之一,对于肾脏和骨骼的安全性大大提高,即使有轻度、中度和重度肾脏损伤的患者一般也不需要调整剂量。TAF在治疗慢乙肝安全性,有效性,降低肝癌风险方面,不比一代替诺福韦TDF差,但是肾损害和骨代谢方面影响却比一代TDF小了很多,也就是安全性大大提高了。在降低肝癌和副作用风险上,TAF会优于TDF。并且还是一如既往保持零耐药的优点。
还有对于曾经用过拉米夫定、替比夫定、恩替卡韦,或已经产生耐药的,服用替诺福韦有骨质疏松风险的,可以选用韦立得,这也是一个很大的优点。
乙肝抗病毒治疗的停药有标准规定,在肝功能恢复的基础上,主要是参考谷丙转氨酶复查的基础上要达到双达标。双达标是指病毒DNA转阴和E抗原转阴,甚至发生e抗原的血清转换,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大三阳转为小三阳,达到这两个条件叫做双达标。具体而言,e抗原阳性的病人,就是平常所说的大三阳病人,如果口服抗病毒药物在达到肝功能正常双达标的基础上,维持服药至少三年以上。
如果连续复查一直肝功能稳定、DNA阴性,且e抗原转阴,再延长疗程至少一年就可考虑停药。如果对于小三阳病人或E抗原阴性的病人,要求会更严格些,要求表面抗原转阴、DNA转阴,即是我们知道的临床治愈,达到这两个转阴之后再继续服药一年半以上,可以考虑停药。需要注意两点,一是所有的病人在停服抗病毒药物后,要每3-6个月及时的密切监测肝炎的相关指标,以防病毒反弹或复发。二是以上所说的这些指标只是及格的标准,服药时间越长,停药越晚,停药后病毒反弹(复发)的概率就越小。
只要能有效抑制病毒复制,就能很好地改善肝功能,预防肝硬化、肝癌的发生,这便是目前我们治疗乙肝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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