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版欧洲肝脏研究学会(EASL)指南推荐,接受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TDF)治疗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如果有肾脏或骨骼疾病,或有发生肾脏或骨骼疾病的风险因素,应该考虑换成恩替卡韦(ETV)或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TAF),既往有过核苷类似物治疗史的患者首选TAF.
一项研究筛选接受TDF治疗≥48周且乙型肝炎病毒(HBV) DNA低于检测下限(当地实验室标准)维持≥12周,筛查时HBV DNA<20 IU/mL的患者。最后入组488例患者,将其按1∶1随机分组,分别给予TAF 25 mg QD或TDF 300 mg QD以及匹配的安慰剂药片,治疗48周。随后所有患者开放标签,继续使用TAF再治疗48周。
结果显示,TAF的疗效不劣于TDF,48周时HBV DNA≥20 IU/mL的患者比例相似,均为0.4%,96%的患者实现病毒学抑制。
从病毒学角度上看,纳入研究的每位患者在接受TDF治疗后都是完全被抑制的,换用TAF治疗一年后,仍然是每名患者都完全被抑制。
这项研究最重要的发现是换用TAF治疗的患者的肾小球功能指标和肾小管功能指标都有改善,同时骨骼指标也有改善,TAF治疗的骨骼毒性低得多。如有需要,请咨询康必行海外医疗医学顾问:4006-130-650或扫码添加下方微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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