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莫芦单抗是一种血管生成抑制剂,由美国礼来制药研发生产,于2014年4月获FDA批准上市,用于癌症不能手术切除(不可切除),以及用于经含氟嘧啶或铂类药物治疗后肿瘤已扩散(转移)的患者。它是一种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受体2拮抗剂,通过特异性结合该位点,阻止VEGF受体的配体VEGF-A、VEGF-C和VEGF-D与之结合,从而阻止VEGF受体2的激活,最终通过减少肿瘤血管的生成来减缓或阻止肿瘤的生长和扩散。
2020年ASCO晚期肝细胞癌的治疗指南中,纳入了晚期HCC患者的多种治疗方案。
其中,在雷莫芦单抗对比安慰剂试验(REACH-2)中,AFP(甲胎蛋白)≥400 ng/mL的患者OS(总生存期)和PFS显著改善。
研究结果表明,针对AFP≥400 ng/mL的肝癌患者,使用雷莫芦治疗接受过索拉非尼治疗的肝细胞癌患者的ORR(客观缓解率)为4.6%,中位PFS(无进展生存期)为2.8个月,中位OS为8.5个月。相对于安慰剂,雷莫芦单抗在OS和PFS上有显著改善,但ORR在各组之间没有显著差异。
ASCO指南提出,一线治疗:首选阿替利珠单抗+贝伐珠单抗,如存在使用禁忌可选择索拉非尼或仑伐替尼。二线治疗:对于使用阿替利珠+贝伐珠治疗的患者,可选择索拉非尼、仑伐替尼、卡博替尼、瑞格菲尼进行二线治疗;对于使用索拉非尼或仑伐替尼一线治疗的患者,可选择卡博替尼、瑞格菲尼、雷莫芦单抗、帕博利珠单抗或纳武利尤单抗。三线治疗:可使用卡博替尼。
在二线治疗推荐中,对于使用过索拉非尼或仑伐替尼进行一线治疗的患者,无论是否出现索拉非尼耐药现象,在AFP≥400 ng/mL的情况时推荐使用雷莫芦单抗。因此,对于国内市场来说,未来雷莫芦单抗的上市有望在肝癌靶向治疗中提供新的治疗方法,但对其他肝癌二线治疗药物的替代性并不明显。如有需要,请咨询康必行海外医疗医学顾问:4006-130-650或扫码添加下方微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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