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相互作用
与盐酸缬更昔洛韦片的药物相互作用
在原位大鼠小肠的渗透性模型研究表明,缬更昔洛韦与伐昔洛韦,去羟肌苷,奈非那韦,环孢菌素,奥美拉唑和吗替麦考酚酯没有相互作用。
盐酸缬更昔洛韦片被代谢成为更昔洛韦,因此服用盐酸缬更昔洛韦片时也会出现与更昔洛韦相关的药物相互作用。
与更昔洛韦相关的药物相互作用
更昔洛韦的血浆蛋白结合率仅约为1~2%,所以不会出现竞争蛋白结合位点的相互作用。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泰能)
合用更昔洛韦和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有发生惊厥的报道。这两种药不应该合用,除非可能获得的益处远超过潜在的危险性(参见注意事项)。
丙磺舒
丙磺舒和口服更昔洛韦合用将导致肾脏对更昔洛韦的清除率有统计学意义的显著下降(20%),使机体对药物暴露显著增加(40%)。这些变化的作用机制为竞争性的肾小管分泌。因此对合用盐酸缬更昔洛韦片和丙磺舒的患者密切监测更昔洛韦的毒性。
齐多夫定
当口服更昔洛韦的患者合用齐多夫定时,齐多夫定的药时曲线下面积(AUC)稍有增加(17%),但有统计学意义。而且合用两药有使更昔洛韦血浓度降低的趋势,虽然无显著统计学意义。然而,由于齐多夫定和更昔洛韦都可能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贫血,有些患者可能不能耐受这两种药全量合用(参见注意事项)。
地丹诺辛
当合用更昔洛韦(无论是静脉还是口服)时发现地丹诺辛的血浆浓度升高。更昔洛韦的口服剂量每日为3g 和6g 时,观察到地丹诺辛的药时曲线下面积(AUC)升高84~124%;同样更昔洛韦的静脉用药剂量为5 和10mg/kg/天时,观察到地丹诺辛的药时曲线下面积升高38~67%。这种升高不能以肾小管的竞争性分泌解释,因为地丹诺辛分泌的百分比也升高了。这种升高可能由于生物利用度升高或是由于代谢降低。更昔洛韦的血药浓度变化无显著临床意义。然而由于两药合用时地丹诺辛的血浆浓度升高,应密切监测患者地丹诺辛的毒性(参见注意事项)
吗替麦考酚酯
基于单次口服推荐剂量的吗替麦考酚酯(MMF)和静脉应用更昔洛韦的研究结果,以及已知的肾功能不全对MMF和更昔洛韦药代动力学的影响,推测合用这两种药(有可能竞争肾小管分泌)会导致霉酚酸的葡糖酚酸(MPAG)浓度和更昔洛韦的浓度升高。推测霉酚酸(MPA)的药代动力学没有大的改变,因此MMF 的剂量不需要调整。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如果合用MMF和更昔洛韦时,应观察更昔洛韦的推荐剂量,并密切监测患者。
扎西他滨
扎西他滨使口服更昔洛韦的药时曲线下面积 AUC0-8 增加13%,评估的其他药代动力学参数无统计学显著变化。此外,合用口服更昔洛韦时虽然扎西他滨的清除速率常数稍有增加,但药代动力学特点在临床上无相关的显著变化。
司他夫定
当合用司他夫定和口服更昔洛韦时没有发现药代动力学参数有显著的相互作用。
甲氧苄啶
甲氧苄啶使口服更昔洛韦的肾清除率降低 16.3%,有统计学显著意义,并相应的使终末清除率显著下降和半衰期延长15%。然而这些变化在临床上未必有显著意义,因为AUC0-8 和Cmax不受影响。甲氧苄啶与更昔洛韦合用时,甲氧苄啶的药代动力学参数中唯一有统计学显著变化的是谷浓度Cmin 增加12%。然而这一变化未必有临床意义,无需调整剂量。
环孢霉素
通过比较环孢霉素的谷浓度,没有证据表明更昔洛韦的使用影响环孢霉素的药代动力学参数。然而,有证据表明在开始更昔洛韦治疗后最大血清肌酐值升高。
其他可能的药物相互作用
当更昔洛韦与其他已知有骨髓抑制作用的药物或跟肾功能不全有关的药物(如氨苯砜,戊烷脒,氟胞嘧啶,长春新碱,长春花碱,阿霉素,二性霉素B,核苷类似物和羟基脲)合用时,毒性可能会增加。因此,只有在益处远大于危险性时才考虑更昔洛韦和这些药物合用(参见注意事项)
药物过量
缬更昔洛韦过量的经验
一名肾功能不全的成人在应用至少10倍于相对应其病人肾功能受损程度(降低的肌酐清除率)的推荐剂量数天后,出现了致命的骨髓抑制(髓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推测过量的缬更昔洛韦也可能导致肾毒性增加(参见注意事项和用量用法)。对缬更昔洛韦过量病人,血液透析和水合作用可能有助于降低血药浓度(参见药代动力学,进行血液透析的病人)。
静脉内更昔洛韦过量的经验
临床试验中和上市后应用中都有静脉内更昔洛韦过量的报道。这些病例中有的没有报告不良事件。绝大多数病人有以下一个或几个不良事件:
血液学毒性:全血细胞减少,骨髓抑制,髓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
肝脏毒性:肝炎,肝功能异常
肾脏毒性:原有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血尿恶化,急性肾功能衰竭,肌酐升高
胃肠道毒性:腹痛,腹泻,呕吐
神经毒性:广泛的震颤,惊厥
特别注意
保存和处理
不能将片剂打破或粉碎。考虑到盐酸缬更昔洛韦片对人有潜在的致畸和致癌作用,在处理破损的片剂时应特别谨慎(参见警告)。避免皮肤或粘膜直接接触破损或粉碎的片剂。一旦发生,应使用肥皂水彻底冲洗皮肤,以大量清水冲洗眼睛。在包装所示的失效日期(EXP)以后不能应用本药品。储存注意事项见外包装。如患者需要,请咨询康必行海外医疗医学顾问:4006-13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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