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19)年版》定稿版正式发布,乙肝抗病毒治疗新药——替诺福韦艾拉酚胺(TAF)成为了指南推荐的第3种一线抗病毒药物。TAF与我国临床广泛应用的另一种一线抗病毒药物——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TDF)同属替诺福韦(TFV)的前体药,TAF在全球开展的两项关键Ⅲ期临床研究(108研究和110研究)在乙型肝炎病毒e抗原(HBeAg)阴性和HBeAg阳性的慢性乙型肝炎(CHB)患者中比较了TAF 25 mg QD与TDF 300 mg QD的疗效与安全性。
研究结果表明,TAF与TDF疗效相当,安全性略佳,表现为肾脏及骨密度(BMD)相关临床检测指标的改善。那这是否就意味着TAF可以临床上替代TDF了呢?本文章以数个临床问题的形式,为大家厘清思路。
TAF与TDF在作用机制及在体内的代谢有何区别?
TAF与TDF分别为TFV的两个不同的前体药,两者均通过水解成为TFV,在细胞内磷酸化为二磷酸替诺福韦(TFV-DP)后,掺入病毒DNA链,阻断病毒复制,发挥抗病毒作用。
但TAF与TDF两者因化学结构不同,在体内的代谢途径也有所不同。TDF在胃肠道和血液循环中水解为TFV,而TAF则以原型存在于血液循环中,在肝细胞中被水解为TFV 。
两者临床疗效有何差异?
根据TAF在全球开展的两项Ⅲ期研究——108研究和110研究的结果,无论是48周、96周还是144周,TAF和TDF治疗CHB的疗效相似,两组患者的病毒抑制率相当,在96周时发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复常率在TAF组更高。但值得关注的是,在110研究中,对于基线病毒高载量(HBV DNA≥8 log10 IU/ml)的患者,与TAF组相比,TDF组48周时的病毒应答率比TAF组高(50.7%对43.0%)。
上述研究结果表明,在抗病毒疗效方面,TAF与TDF相当,在部分患者可能TDF疗效更佳。另外,对于TAF组第96周ALT复常率增加是否有临床意义,仍需要更多的数据给予答案。如患者需要,请咨询康必行海外医疗医学顾问:4006-130-650或扫码添加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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