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推荐剂量致TLS风险的剂量调整 血化学变化或症状预示可发生TLS时,应停服下一次剂量;如在末次剂量24~48 h能缓解,可恢复同一剂量继续治疗,有任何血化学变化需48 h以上才能缓解,应减小剂量恢复治疗;临床治疗出现TLS症状,如急性肾衰竭、心律失常或猝死及癫发作,应在处置恢复后减小剂量治疗。
②非血液毒性的不良反应剂量调整 首次发生3或4级非血液毒性引起不良反应,可中断服药,待恢复至1级或基线水平,可在同一剂量继续治疗;第2次和再次发生,应中断治疗,待不良反应减弱或消失后,再按减小剂量指导原则减量服药或按医生的判断,较大幅度减低剂量。
③血液毒性不良反应剂量调整 首次发生3或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并伴有感染或发热,或除淋巴细胞减少症之外的4级血液毒性,应中断服药。临床试验曾提示为降低中性粒细胞减少引起的感染,可给予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ranulocyte-colony stimulating factor,G-CSF),一旦不良反应减轻至1级或基线水平,可在同一剂量恢复治疗:第2次和再次发生,应中断服药,并考虑给予G-CSF,不良反应缓解后,按减低剂量指导原则减量服药或按医生的判断,较大幅度减小剂量。若需要减小剂量至100 mg·d-1,达2周,应考虑终止服用维奈托克/维奈妥拉。
④与CYP3A和P-gp抑制药同服时的剂量调整 开始服药及剂量递增期,应避免与强CYP3A抑制药同服,会增加维奈托克的接触量,发生TLS风险,已完成剂量递增期服药后,必须与强CYP3A抑制药同服,维奈托克的日剂量至少减75%;避免与中度CYP3A抑制药或P-gp抑制药同时服用,可考虑其他治疗方法,若必须同服,维奈托克的日剂量应减50%,并严密监控毒性反应。
⑤剂量调整的指导原则 中断服药剂量及重新开始服药的剂量调整分别为:400 mg·d-1改为300 mg·d-1;300 mg·d-1改为200 mg·d-1;200 mg·d-1改为100 mg·d-1;100 mg·d-1改为50 mg·d-1;50 mg·d-1改为20 mg·d-1;20 mg·d-1改为10 mg·d-1.在剂量递增期,增加剂量需减小剂量为期1周。
⑥漏服剂量的处置 在8 h内漏服一剂,应尽可能立即补服,并恢复正常每日的服药时间表。若超过8 h,不能补服,按正常的时间表服下一天的剂量。患者服药后发生呕吐,当日不另外补服,按正常的时间表服下一天的剂量。
⑦维奈托克/维奈妥拉的常见不良反应有:(≥20%)为中性粒细胞减少、腹泻、恶心、贫血、上呼吸道感染、血小板减少、疲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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