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托坦由美国百时美施贵宝公司(Bristol-Myers Squibb)生产,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用于无法手术的、功能性和非功能性肾上腺皮质癌、肾上腺皮质增生以及肿瘤所致的皮质醇增多症的治疗。此外,米托坦也是唯一被NCCN指南批准的可用于肾上腺皮质癌术后防复发的孤儿药,并在2004年被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列为罕见病药物。
米托坦治疗肾上腺皮质癌的有效率
米托坦在治疗肾上腺皮质癌方面的有效率相对较高。根据多项临床研究及实际应用数据,米托坦的客观有效率在34%至61%之间,中位缓解期约为6至7个月。对于功能性肾上腺皮质癌,米托坦能够显著缓解皮质功能亢进症状,使肿瘤缩小,并延长患者的生存期。
在联合治疗中,米托坦与化疗药物的组合也显示出了良好的疗效。例如,米托坦与依托泊苷、多柔比星和顺铂(EDP-M)的联合使用,被推荐为复发或晚期肾上腺皮质癌的一线治疗首选方案。这一方案的总有效率可达48.6%,总生存时间可延长至28.5个月,其中部分患者甚至实现了超过5年的无进展生存时间。
米托坦的剂量与给药方式
米托坦的剂量和给药方式对其疗效有着重要影响。成人患者的初始剂量通常为每天6至15mg/kg,分3至4次口服,随后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逐渐增加至最大耐受量,一般不超过每天18克。对于儿童患者,由于疗效及安全性尚未完全确定,剂量需根据体重或身体表面面积来确定。
在治疗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应适当减少剂量,直至确定患者的最大耐受量。米托坦治疗有效后,剂量可调整为每天2至4克,以维持疗效。如果患者在服用最大耐受量3个月后仍未出现临床改善,则通常认为治疗无效,应停止治疗。
注意事项与副作用
米托坦在治疗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副作用,如镇静、嗜眠症、眩晕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以及肾上腺皮质萎缩、坏死等严重毒副作用。因此,在治疗过程中需密切监测患者的症状及体征,并根据需要调整剂量或给予相应的支持治疗。此外,肝病患者应慎用米托坦,并在用药期间注意补充糖皮质激素以避免肾上腺皮质功能不足。如有需要,请咨询康必行海外医疗医学顾问:4006-130-650或扫码添加下方微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点击扩展阅读:米托坦(MITOTANE)中文说明书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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